近年來,成都市以體制創新、平臺建設、完善制度、明確目錄、加強監管為重點,五位一體深入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化、規範化、法制化改革,提高了經濟效益,增加了財政收入,節約了政府開支,有效防範了國有資產流失,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2014年1~8月,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共完成公共資源項目交易8944個,交易金額866.70億元,節約資金33.74億元。
  目前,在建設市一級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的基礎上,二、三圈層的14個區(市)縣也分別成立了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通過統一整合,實現了公共資源交易從分散到集中的轉變,實現依法決策、依法行權。
  構建“一委、兩辦、一中心”
  實現“管辦”分離
  “公共資源配置領域資金往來大、利益關聯度高,是群眾和社會各界高度關註的重點。”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為建立規範、公正、高效、廉潔的現代公共資源配置管理體系,成都按照“政府主導、管辦分離,集中交易、規範運行,部門監管、行政監察”原則,推行“一委、兩辦、一中心”的工作機制。
  “一委”,即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員會,負責全市公共資源配置管理重大事項的決策,審定交易目錄和配置管理制度,研究和協調重大問題。“兩辦”,即市公管辦、市公監辦,前者負責統籌協調,建立和完善相應規章制度,指導和推進交易項目規範、有序進場交易,後者負責對具有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監督或管理職能的行政主管部門等監察對象貫徹執行公共資源配置和交易管理制度、推進項目進場交易工作情況,以及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一中心”,即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負責對接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平臺,完善內部交易規則,為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高效、規範的場所和服務。
  成都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這種架構從根本上實現了決策權、監管權、執行權相互分離、互為監督,確保了公共資源交易公平、公開、公正。
  打造陽光交易平臺
  49項公共資源項目進場交易
  “交易平臺是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的重要載體和陣地”,市公管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成都將原來分散設立的市建設工程項目交易服務中心、市政府採購服務中心等整合到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同時,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還將市本級事權範圍內和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等城區(含高新區)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全部納入其中。
  該負責人表示,這從根本上釐清了行政主管部門和具體操作部門的職能邊界,有效防止行政權力過多干預市場交易,減少權力尋租空間。
  今年6月,《成都市市級公共資源交易目錄(2014版)》正式向社會公佈,截至8月底,已有49項公共資源項目進場交易。同時,成都還制定實施《成都市市級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動態管理辦法》,要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清理尚未納入目錄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按照“應進必進”的要求,不斷補充完善公共資源交易目錄。
  建章立制 強化監督
  為陽光交易打造“雙保險”
  為從源頭上破解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存在的中介不中、專家不公、企業不誠、監管不嚴、查處不力等問題,在啟動公共資源配置改革伊始,成都市就把建章立製作為重中之重,對交易過程中“易做手腳”、可能“暗藏貓膩”的關鍵環節,不斷升級制度“盾牌”,扎牢制度的權力籠子。
  按照資產、資源、貨物、工程、服務五類交易項目,分門別類制定交易規則等規範流程,形成較完備的公共資源交易制度體系。目前,已出台《成都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等18項制度和若干交易規則。
  成都市公管辦相關負責人表示,由於公共資源涉及的建設項目繁多、資金數額巨大、使用範圍很廣,必須實施強有力的監督管理,構築廣領域、多層次、全覆蓋的監督體系。
  成都市採取的方式是:強化主體監督、落實責任;強化過程監督、縱向到底。“各涉及公共資源權交易的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國家投資項目招投標、國有資產交易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日常監管。由市公監辦牽頭,加強對涉及資源權運行的有關部門履職盡責、交易過程以及結果執行等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從而實現交易項目全程監督、同步監察。同時,圍繞公共資源交易的關鍵環節,狠抓監督重點,從業務流程、監督管理、制度機制等方面制定針對性的防控措施,讓陽光交易、廉潔交易貫穿於公共資源交易的全過程。” 成都商報記者 韓利
  同步播報
  成都市下放
  15項投資核准權限
  成都商報訊(記者 韓利)成都市發改委相關處室負責人介紹,今年8月,成都市印發了《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成都市2014年本)》,下放到各區(市)縣核准權限共15項,涉及農業水利、能源、交通運輸、城建等事項核准權限。  (原標題:深入推進依法治市成都打造公共資源陽光交易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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